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培育好家风——女教职工在行动”征文活动暨组织参加第四届“书香三八” ——“智慧女性·书香家庭”读书活动

发布时间:2016-02-18 19:09

各市(州)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各直属学校(附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女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带头弘扬主旋律、树立新风尚,建设幸福家庭。根据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书香“三八”--“健康女性幸福中国”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省女工委字〔2015〕1号)精神,今年,结合继续组织女教职工参加第四届“书香三八”——“智慧女性·书香家庭”读书活动,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培育好家风——女教职工在行动”征文活动,各级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广大女教职工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培育好家风,建设幸福家庭为主线,内容包括: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等内容,讲述自己身上、身边的家庭风尚好故事,以体现女教职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展示女教职工巾帼风采。

二、征文要求

1、作者必须是女教职工;

2、所报送的征文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和网络下载,每篇字数1000—2000字(最好配有图片,并单独存为JPG格式文件);

3、文章体裁不限(小说、散文、诗歌、演讲稿等)

4、征文要注明作者所属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含优秀奖)。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各直属学校(附院)女职工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广大女教职工积极参加活动,把征文活动与开展“培育好家风——女教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全民阅读,促进家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家风,让阅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让书香浸染每一个家庭。

2、关于省教育工会征文活动:各级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各直属学校(附院)女职工委员会2016年9月10日前本地本单位开展征文活动的情况总结和选送的征文(各市州、本科高校不低于5篇,其余不低于3篇)发送至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电子邮箱gzsjyghty@126.com

3、关于省总工会征文活动: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从省直各学校(附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送的征文中择优推荐20篇至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加全省征文评选;各市(州)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请按照工会属地管理原则,将推荐参加省总征文活动的征文报当地总工会,由当地总工会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征文活动。

4、关于全国第四届“书香三八”——“智慧女性·书香家庭”征文活动:有意愿参加的女教职工请按照附件要求,登录“书香三八”读书活动官网www.shuxiang38.com首页,注册会员自行投稿参与。

   附件:第四届“书香三八”——“智慧女性·书香家庭”

读书活动方案




                     贵州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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