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0 19:10

省直各学校(附院)工会:

根据《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黔工办字〔201622号)文件精神,结合《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4-2018)》的通知>》(黔工总字〔201422号)要求,今年是贵州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4-2018年)的第三年,请各学校(附院)工会继续合理安排好2014年度至2018年度的职工书屋报送工作。

2016年,省教育工会拟完成申报2个以上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任务数。为确保我工会“职工书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结合单位实际,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职工书屋”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和贵州工会十三大精神,加强职工思想道德

建设,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工作作为职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工会维护教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整体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日程。

二、建设原则

按照省总文件精神,切实遵循以下建设原则:1、坚持“职工书屋”的公益性质。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职工群众欢迎、受益作为标准,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2、坚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各单位的职工书屋除自筹资金,还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企业赞助和社会捐助。3、坚持把重点放在基层。以农民工、一线教职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注重发挥工会现有文化设施包括职工之家、图书馆(室)、阅览室的阵地作用。

三、申报2016年度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具体要求

1、省直各学校(附院)工会原则上申报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至少1个以上。请各基层教育工会继续深入开展好“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积极申报2016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省教育工会将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报送,并在此基础上,经省总检查验收合格评选的单位,我会将予以适当的物质鼓励用于书屋建设工作。

2、报送截止日期:2016429

3、报送材料:①申报事迹材料 (纸质1,含电子版) ;②申请表(纸质1份,含电子版)。

联系电话(传真):0851-85950511

省教育工会电子邮箱:gzsjygh@163.com

附件:2016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

贵州省教育工会

2016420


附件2:·

2016年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书屋面积

(㎡)

预计投入

(万元)

藏书量

(册)

报刊

(种)

音像制品

(张)

书架

(组)

联网电脑

(台)

桌椅

(套)

专兼职

(人)

1











2











3











4











5











6











7











8












盖章: 填表日期: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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