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学校(附院)工会:
根据《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黔工办字〔2016〕22号)文件精神,结合《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4-2018)》的通知>》(黔工总字〔2014〕22号)要求,今年是贵州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4-2018年)的第三年,请各学校(附院)工会继续合理安排好2014年度至2018年度的职工书屋报送工作。
2016年,省教育工会拟完成申报2个以上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任务数。为确保我工会“职工书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结合单位实际,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职工书屋”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和贵州工会十三大精神,加强职工思想道德
建设,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工作作为职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工会维护教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整体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日程。
二、建设原则
按照省总文件精神,切实遵循以下建设原则:1、坚持“职工书屋”的公益性质。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职工群众欢迎、受益作为标准,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2、坚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各单位的职工书屋除自筹资金,还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企业赞助和社会捐助。3、坚持把重点放在基层。以农民工、一线教职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注重发挥工会现有文化设施包括职工之家、图书馆(室)、阅览室的阵地作用。
三、申报2016年度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具体要求
1、省直各学校(附院)工会原则上申报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至少1个以上。请各基层教育工会继续深入开展好“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积极申报2016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省教育工会将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报送,并在此基础上,经省总检查验收合格评选的单位,我会将予以适当的物质鼓励用于书屋建设工作。
2、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4月29日
3、报送材料:①申报事迹材料 (纸质1份,含电子版) ;②申请表(纸质1份,含电子版)。
联系电话(传真):0851-85950511
省教育工会电子邮箱:gzsjygh@163.com
附件:2016年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
贵州省教育工会
2016年4月20日
附件2:·
2016年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书屋面积 (㎡) |
预计投入 (万元) |
藏书量 (册) |
报刊 (种) |
音像制品 (张) |
书架 (组) |
联网电脑 (台) |
桌椅 (套) |
专兼职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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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填表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