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选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24 14:00

“教师挂牌授课、学生自主择师”能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心,激励教师积极提高教学质量。为保证“教师挂牌授课、学生自主择师”的有序开展,及时了解教学动态,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贵州财经学院教师挂牌授课推进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选课原则

第一条 学生选课要依据本年级的培养方案和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学期课程查询信息等进行。

第二条 学生通常应按四年学制均衡安排学习进程。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学习情况和能力,分配好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

第三条 学生选课时首先应保证必修课。对于有严格先修要求的课程,必须先修读先修课程。

第四条 学生不能参加未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按照有关规定自修课程,必须先选课才能参加考试。

二、选课要求

第五条 学生选课前要仔细阅读本年级培养方案中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仔细查看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展示的各门课程上课教师和上课时间。同时学生选课前应咨询本科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意见。指导学生选课是本科指导教师或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平行课程(课程代码相同,两位以上教师在同一学期开出课程)采用课程序号区分不同教学班。学生应按照选定的课程序号教学班学习。

第七条 学生所选修的课程超过规定的退课时间不允许退课,学生选修主修专业培养方案所列课程未经允许擅自中止课程学习者,所选课程学习成绩计为零分,计入不及格门次。

第八条 不允许同时选修或重复修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代码不同,但课程名称相近,教学内容无本质区别的课程。

第九条 除毕业学期外,学生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高于26学分;获得辅修学习资格,参加辅修学习的各专业学生,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高于32学分。

三、选课程序

第十条 学生选课分为预选、抽签、正选和补退选四个阶段,于每学期第十五周开始进行。

1.预选阶段。学生选定下学期所要上的课程,本阶段是选课的报名过程,每位学生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专业培养方案选定课程,选课没有时间先后和人数限制,不参加预选的学生没有资格参加抽签。

2.抽签阶段。对选课报名人数大于挂牌教学班课容量的课程进行抽签,抽签由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按随机概率分布法自动进行。

3.正选阶段。未中签的学生在本阶段可选择其他尚有课余量的课程教学班。选课采用“隔日放量”做法,当天退课后产生的课余量不释放,只能选当天有课余量的课程。

4.补退选阶段:允许退选已选不想修的课程,对有课容量的课程可进行补选,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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