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和安排,现将2014级本科生“儒魂商才”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3个模块(创新创业学分、素质学分、技能学分)、修满10个学分方准毕业(专升本学生为6学分)。
二、各学院应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儒魂商才”综
合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和学生参加的各项活动情况认定成绩,并认真填写《贵州财经大学2014级本科生“儒魂商才”综合素质教育情况统计表、明细表》(附件2),学生成绩按三档制认定:优秀≧20 学分、10 学分≦合格<20 学分、不合格<10 学分(专升本学生:优秀≧10 学分、6 学分≦合格
<10 学分、不合格<6 学分)。
三、“儒魂商才”综合素质教育的学分认定必须符合认定
标准,其与支撑材料必须保持一致,如缺少支撑材料或支撑材
料不完整,将不予认定。
四、各学院应在内容和格式上严格审核和统一规范,严禁
提供伪证、伪造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将按学校相关
规定处理。
五、学生成绩认定后,各学院应将认定结果(附件2-2)进
行线上(学院门户网站)和线下(张贴公告)公示,公示期不
少于7个工作日。
六、请各学院须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2014级本科生“儒魂
商才”综合素质教育学生最终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做好学生
“儒魂商才”综合素质教育学分明细表、统计表等资料的存档
工作(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的过程性资料,各学院要定时下
载、保存电子文档)。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丁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8510342
贵州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8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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