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学生应在休学、 保留学籍期满一个月持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填写《 贵州财经大学学生复学申请表》, 办理复学手续”,“ 休学、 保留学籍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到校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复学资格, 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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